大圆普洱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规范现货挂牌交易行为

<股票配资公司>大圆普洱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规范现货挂牌交易行为

大圆普洱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

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

交易规则(普洱茶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

场)的正常交易程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交易市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交易市场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自愿、互惠的原则,组织交易商开展商品现货挂牌

交易业务。

第三条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络,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提供电子

订货系统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服务。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规范本交易市场现货挂牌交易的各项行为。本

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会员单位、交易商、交收仓库、结算公司及其相

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定义与术语

第五条现货挂牌业务是指经交易商申请、本交易市场审核认证通过

的商品,在本交易市场交易系统进行挂牌交易和交割提货的业务过

程。

第六条交易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

交易市场审核批准获得交易账户并利用交易市场平台从事商品现货

交易业务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协会等)、个

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经济主体。

第七条现货挂牌的商品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经交易市场审

核认证通过后,在交易市场挂牌转让和交收的商品。交易市场采用商

品代码制管理,具体商品代码见本交易市场现货挂牌公告。

第三章会员单位管理

第八条会员单位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

易市场审核批准,开展商品现货交易相关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

济组织。

第九条会员单位独立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在任何情况下不代表

交易市场,不得冒用交易市场名义开展任何业务。

第十条会员单位应当根据《会员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

开展业务并接受、服从交易市场的监督与指导。

第十一条交易商有权对会员单位进行监督,发现会员单位有违法、

违规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有权向交易市场进行投诉。

第四章交易商适当性管理

第十二条交易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市场的各项管理

规定和业务规则;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交易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相互尊重、严格自律、自觉维护正常的交易和交

收秩序,认真履行应尽职责;充分行使享有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会

员的合法权益和交易市场的商业声誉。

第十三条会员单位应加强对交易商的适当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措施:

(一)会员单位原则上应是具备相应商品现货流通、行业咨询服务等

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会员单位应对交易商做好风险提示工作,确保交易商有相应的

风险识别能力。

(三)交易商应满足交易市场准入条件,在参与交易之前,应当熟悉

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及交易规则,了解交易风险,具备相应的风险承

受能力。

(四)会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交易商进行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

业务流程,充分了解交易商的身份、财产状况、收入状况,证券、外

汇、期货等金融产品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以及其他相关

信息,充分揭示交易商参与交易的风险性,并审慎的评估其参与此交

易的适当性。

(五)会员单位应建立交易商分类标准,依照交易商投资经验的不同,

将其分为入门级、提高级和专业级等类别。

(六)会员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对交易商进行适当性管理的职责,围绕

交易商分类标准,有针对性地对交易商做好风险揭示、培训、教育等

工作,引导交易商在充分了解商品现货交易风险的基础上参与市场交

易。

(七)会员单位应对于投资经验欠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交易商予

以特别关注,提供相适应的教育和服务,减少其投资盲目性,帮助其

逐步培养理性的投资习惯以及掌握必要的投资技能。

(八)会员单位应当妥善的保管对交易商进行适当性管理的资料,并

依法对交易商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九)会员单位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商的所有交易记录,并依法对其保

密,未经有权机关及交易市场允许不得公开或传播。

(十)会员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部门或指定专业的人员,落实对交易

商进行适当性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会员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在员工绩效考核

标准中加大交易商教育指标及合规指标的权重,以抑制会员单位工作

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交易市场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管理和交易商适当性管理,通

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种方式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交

易商理性交易。

第十五条交易商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交易商本人的判断,也

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相应的交易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

用由交易商自行承担。

第五章交易时间和商品要素

第十六条交易日为周一至周六,交易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交易市场认为必要的,可以

对不同交易商品的交易时间和整体交易时间进行调整或宣布暂停交

易并发出公告。

第十七条商品审核认证通过后,本交易市场在官方网站将交易通知

以公告形式提前公示商品要素。商品要素包括:商品代码、基本信息、

最小单位、报价货币等。

第六章商品众筹

第十八条商品众筹为交易商获得挂牌商品的渠道之一。交易商发起

众筹申请的前提条件为:

(一)商品须经独立评审机构或行业协会推荐并得到本交易市场认

可;

(二)商品供货商须提供商品的原产地证明、权属证明等追溯文件,

并书面承诺通过审核后,商品通过交易市场进行众筹;

(三)提供该商品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四)本交易市场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第十九条众筹流程:

(一)众筹申请由交易商发起,至少一名交易商作为众筹领投人牵头

办理众筹商品相关工作。

(二)众筹领投人填写《众筹及挂牌申请书》,并向本交易市场递交

现货众筹挂牌申请资料。

(三)本交易市场交易商品审核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委

员会对交易商品进行评审。

(四)审核通过后,供货商、众筹领投人与与交易市场办理货物托管

入库相关事宜。

(五)交易市场发布商品现货众筹挂牌公告,众筹公告包括众筹商品、

众筹期限、众筹目标等内容。

(六)网上公开众筹。交易商按自主意愿选择是否支持现货众筹中的

商品,愿意支持该商品且同意将全部众筹获得商品于交易市场进行挂

牌交易的交易商通过交易市场电子交易系统登记所需商品数量。

(七)交易商于登记所支持的商品前应当按照商品众筹价格于交易账

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否则无法登记或登记无效,众筹期间对应的众筹

资金将被冻结。

(八)众筹期满,交易市场发布众筹结果公告。

(九)若众筹成功,由交易市场主持办理货权转移与资金结算事宜,

交易商众筹获取的商品权益登记于其交易账户名下。因众筹总资金大

于众筹目标金额造成交易商将未能全部获取众筹登记的商品的,未获

取的商品对应的众筹资金予以解冻。上述事项处理完毕由交易市场发

布众筹商品挂牌上市交易公告,众筹终止。

(十)若众筹失败,众筹资金解冻大圆普洱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暂行):规范现货挂牌交易行为,众筹领投人可重新向交易市场发

起申请。连续三次众筹失败或交易市场认为商品不适宜再发起众筹

的,众筹终止。

(十一)参与众筹的交易商按众筹支持的金额向本交易市场缴纳一定

比例的服务费。服务费标准详见商品众筹公告。

第二十条 现货众筹定价过程中交易各方均禁止如下行为:

(一)蓄意抬高定价;

(二)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市场;

(三)本交易市场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七章 商品交易

第二十一条 交易商通过本交易市场进行现货交易,须提交身份验证

江苏大圆银泰普洱茶交易规则_大圆普洱交易中心交易规则_大圆普洱茶交易中心

资料,签署《交易商入市协议》、《普洱茶交易风险提示书》并开立交

易账户和资金账户。交易商应当将交易资金通过交易资金存管银行的

专用资金账户存放于交易账户。只有存放于交易账户的资金方可用于

交易商在交易市场的交易

第二十二条交易商签订《交易商入市协议》,即视为同意遵守交易市

场的交易规则、会员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并同意委托交易市场代

为办理交易商所持有但尚未实际交收的交易品之保管、保险、登记等

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商品的首日挂牌参考价即为商品的众筹价,所有报价均

为不含税报价。

第二十四条 现货挂牌是采用全额交易、先买后卖的交易模式。

第二十四条 交易流程:

(一)交易商通过本交易市场的电子交易系统终端输入用户代码及密

码登陆;

(二)交易前,参与交易的交易商须于专用结算账户存入充足的交易

资金,以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三)商品持有者发出卖指令,系统同时冻结相对应的商品权益;

(四)买方发出买入指令,系统同时冻结相对应的商品的全额货款及

交易手续费;

(五)系统将买卖指令按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当买入价

大于等于卖出价时,系统将自动成交。一经成交即视为买卖双方达成

交易,商品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系统在扣除交易手续费、仓储费等

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货款转给卖方,将商品权益计入买方交易账户。

(六)未成交部分,发出指令的用户可以撤消指令,指令撤消后,电

子交易系统将自动解冻所对应的交易款或交易商品。否则,未成交部

分继续在交易系统中参加当日交易。当日交易结束后自动失效。

(七)成交后,买方可以随时申请提货,也可以将交易商品继续参与

交易。

第二十五条 交易指令的内容包扩:交易商账号,交易商品代码,买

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数量。

第二十六条 原则上每日开盘价为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当日该产

品交易时间内最后三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三分

钟无交易的,其收盘价为最后一笔成交价。

第二十七条 为了防范风险,本交易市场实行每日涨跌幅限制制度。

挂牌首日最大涨跌幅以挂牌参考价为基数、次日起最大涨跌幅以上一

交易日收盘价为计算基准。具体每日最大涨跌幅限制标准详见交易商

品交易公告。

第二十八条 成交双方须向本交易市场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准。某一交易商品交易手续费标准详

见商品交易公告。

第八章 结算与交收

第二十九条交易市场采取实时交易的原则,与结算公司、存管银行共

同完成对交易商的资金结算。

第三十条 交易过程中,交易系统实时记录买卖双方资金和商品数量

的变化;当交易资金余额或商品存货不足时,系统不再接受其交易指

令。

第三十一条 交易结束后,交易系统对交易各方的货款及商品数量进

行统一结算,结算公司和存管银行根据交易结算情况进行对账并完成

资金划转。

第三十二条 资金划拨均采用银商通或银商转账的方式进行。在本交

易市场交易系统开放期间内,交易商可以通过网上进行交易账户和资

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第三十三条 交易商在申购和交易之前必须向交易账户存入足额的

资金,以确保各款项及时支付。

第三十四条 交易商通过交易获得的交易商品,可以随时按照提货流

程提货,具体提货流程参照《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现货交

收管理办法(普洱茶篇)》执行。

第三十五条 交易商办理货物交收需缴纳仓储费、保险费、托管费、

提货服务费等交收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名目及标准等详见交易市场公

告。

第九章 挂牌终止管理

第三十六条 交易市场对交易品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挂牌终

止流程:

(一)品种达到规定的挂牌交易期限。挂牌交易期限根据商品质量标

准、监管要求等制定,普洱茶单个品种的挂牌交易期限不超过3 年。

(二)已经完成交收比例超过80%的品种。

(三)对于不活跃的品种,或有较大争议的品种。

(四)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而必须终止的情形。

(五)交易市场认为的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 交易市场决定品种挂牌终止时,应发布挂牌终止公告、

明确挂牌终止流程。交易市场应妥善处理相关方关系,优先保障商品

持有人权益。

第十章 风险控制

第三十八条 商品现货挂牌实行交易商品审批制度,确保交易商品的

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入场交易,保障商品持有者及交易商的权益,

只有经过交易市场批准的商品才能在交易市场交易。

交易商品审批制度规则如下:

(一)交易市场设置交易商品审核委员会,委员会由交易市场专业人

员及行业专家等组成,旨在对现货挂牌的前提条件、交易商品的质量、

交易商品的定价以及储存等进行审核。

(二)交易市场交易的商品存放入交易市场指定交收仓库。

(三)为了防止商品储存期间发生数量、质量等变化,交易市场对指

定交收仓库采取审核制,对仓库的资质、环境、软硬件条件和管理等

各方面进行考查。并加强日常管理,交易市场每月对指定交收仓库进

行检查,与仓库进行商品盘点和对账。

第三十九条 商品现货挂牌实行商品持有量限制制度,防止单一交易

商大量持有某一交易商品,进而操纵价格。

(一)在商品定价众筹时,对单一交易商最大支持金额量和最小支持

金额量限制。

(二)当现货众筹成功,进入挂牌交易时,对单一交易商单笔最大交

易量和单一交易商单个交易商品最大持有量限制。

(三)单一交易商出现异常交易时,本交易市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

对该交易商全场商品持有量进行限制。

具体限制标准由交易市场根据产品品种及异常情形进行确定并发布

公告。

第四十条 商品现货挂牌风控管理制度还包括价格波动限制制度、停

复牌制度、强制交割制度、风险警示制度大圆普洱茶交易中心,及异常情况监控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具体规定参照《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风险控

制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交易市场。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

大圆普洱交易中心

2015 年11 月01 日

古今名言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

声明

访问者可将本资料提供的内容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文档及相关权利人的合

法权利。谢谢合作!